四川工商學院2024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辦公室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本校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層次起點升本科教育(以下簡稱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上級部門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四川工商學院(國標代碼:13672)
主管部門:四川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綜合性民辦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專升本”學生畢業(yè)時符合畢業(yè)條件的頒發(fā)四川工商學院畢業(yè)證書,畢業(yè)證書按照統一要求標注“??破瘘c本科學習”字樣,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fā)畢業(yè)證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辦學地點: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qū)團結街道學院街65號(成都校區(qū))
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東段9號(眉山校區(qū))
四川工商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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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
學院 |
專業(yè)名稱 |
學制 |
收費標準(元/年·生) |
成 |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
汽車服務工程 |
2年 |
16800 |
自動化 |
2年 |
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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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工程 |
2年 |
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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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
2年 |
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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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學院 |
土木工程 |
2年 |
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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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 |
2年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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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年 |
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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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媒體技術 |
2年 |
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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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工程 |
2年 |
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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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聯網工程 |
2年 |
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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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學院 |
環(huán)境設計 |
2年 |
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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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 |
2年 |
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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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設計 |
2年 |
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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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舞蹈學院 |
音樂學 |
2年 |
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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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2年 |
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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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學 |
2年 |
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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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 |
會計學院 |
會計學 |
2年 |
15600 |
財務管理 |
2年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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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 |
2年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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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學院 |
酒店管理 |
2年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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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
2年 |
1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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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 |
學前教育 |
2年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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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育 |
2年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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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 |
2年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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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學 |
2年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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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管理學院 |
市場營銷 |
2年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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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 |
2年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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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 |
2年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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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2年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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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2年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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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金融 |
2年 |
1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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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學院 |
休閑體育 |
2年 |
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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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教育 |
2年 |
19000 |
第六條 學校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健全自我約束、社會監(jiān)督機制,強化招考行為規(guī)范,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校成立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關于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實施方案,執(zhí)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決定。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紀檢監(jiān)督小組,全程監(jiān)督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計劃包括普通批、退役士兵免試批,招生專業(yè)及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條 學校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為基本依據。新生入學后,將對入學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不符合標準的,按教育部及我校學生管理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五章 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統一領導,省教育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執(zhí)行“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校執(zhí)行四川省規(guī)定的加分政策,依據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執(zhí)行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平行志愿投檔原則,實行“位次優(yōu)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辦法。
第六章 收費辦法及資助政策
第十四條 學生按進入班級同班學生學費標準繳納學費,住宿費嚴格按照省發(fā)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jiān)管局有關政策執(zhí)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guī)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十五條 學校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國家助學金(最高4500元/生)、學校獎學金(最高1200元/生);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到當地縣(區(qū)、市)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人每年最高可貸16000元,同時學校根據情況提供一定的勤工儉學崗位。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六條 考生被錄取后,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guī)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愿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guī)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不接受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轉專業(yè)或轉學申請。
第十八條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qū)團結街道學院65號(成都校區(qū))、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東段9號(眉山校區(qū))
郵政編碼:611745(成都校區(qū)) 620036(眉山校區(qū))
招生咨詢電話:028-87953080/38090999/87953086/
38090666/87959669
學校網址:www.stbu.edu.cn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四川工商學院招生就業(yè)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