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獎 / 助學金政策
院校招生辦公室
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和助學金,為學生提供資金支持;為新生入學開設“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通過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發(fā)放臨時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方式解決學生經濟困難問題。
海南大學本科生資助政策簡介
海南大學學生資助工作,堅持以資助育人為中心,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獎助學金為主渠道,以勤工助學、社會捐助、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為輔助的全方位資助模式,多措并舉落實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評定和資助工作,本科學生可享受國家級、省級、校級多層面、全方位的資助(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以新政策文件為準執(zhí)行)。
國家級獎、助學金
1.國家獎學金: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特別優(yōu)秀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年評選名額以新政策文件為準,每生每年10000元,頒發(fā)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學校于每年的9—10月發(fā)布項目評選通知,符合條件的二年級(含)以上本科在校學生均可申請。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濟困難全日制本科學生,每年評選名額以新政策文件為準,每生每年6000元。學校于每年的9—10月發(fā)布項目評選通知,符合條件的二年級(含)以上本科在校學生均可申請。
3.國家助學金:資助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年評選名額以新政策文件為準,資助標準為一檔每生每年4200元、二檔每生每年3200元,按月發(fā)放。學校于每年的9—10月發(fā)布項目通知,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學生均可申請此項資助。
省級獎學金
海南省優(yōu)秀貧困大學生獎學金
該獎項由海南省政府設立,獎勵海南省地方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yōu)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級(含)以上本科學生,每年評選名額以新政策文件為準,每生每年4000元。學校于每年的9—10月發(fā)布項目評選通知。
校級獎學金
1.綜合獎學金:獎勵二年級(含)以上品學兼優(yōu)的本科學生,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為特等綜合獎學金4000元/人,一等綜合獎學金2500元/人,二等綜合獎學金1500元/人,三等綜合獎學金1000元/人。評選時間為每年9—10月。
2.農科專業(yè)獎學金:獎勵農科專業(yè)二年級(含)以上的學生,分為三個等級,獎金分別為:一等農科專業(yè)獎學金2000元/人、二等農科專業(yè)獎學金1000元/人、三等農科專業(yè)獎學金500元/人。評選時間為每年9—10月。
社會捐贈類獎、助學金
1.寶鋼教育基金會“寶鋼優(yōu)秀學生獎”: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特別優(yōu)秀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年評選名額以新政策文件為準,每生每年10000元,頒發(fā)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項目評選時間為每年的9—10月。
2.中國宋慶齡基金會“中國海油大學生助學基金”:資助在我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yōu)學生完成學業(yè),每年評選名額以新政策文件為準,每生每年5000元。項目評選時間為每年的9—10月。
3.中華農業(yè)科教基金會“何康農業(yè)教育獎學金”:該獎項是由中華農業(yè)科教基金會設立,獎勵我校涉農專業(yè)品學兼優(yōu)的在校本科生,每年評選名額以新政策文件為準,每生每年4000元。項目評選時間為每年的9—10月。
4.海南大學教育基金會“吳旭獎學金”:該獎項是由科瑞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吳旭先生捐資設立,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特別優(yōu)秀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級(含)以上在校生,每年評選名額以基金會文件為準,每生每年8000元。項目評選時間為每年的9—10月。
5.海南大學教育基金會“吳旭助學金”:該資助是由科瑞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吳旭先生捐資設立,資助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每年評選名額以基金會文件為準,每生每年3000元。每年評選名額以通知文件為準,項目評選時間為每年的9—10月。
6.海南大學教育基金會“粵山勵志獎學金”:該獎項是由粵山園林綠化有限公司林道通先生捐贈設立,用于獎勵海南大學二年級(含)以上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yōu)的全日制本科學生,每人8000元。項目評選時間為每年的9—10月。
7.海南大學教育基金會“達瑞勵志獎學金”:該獎項是由達瑞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李清平、鄧瑞文校友捐資設立,用于獎勵海南大學二年級(含)以上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yōu)的全日制本科學生,每人10000元。項目評選時間為每年的9—10月。
8.“林浩然院士獎學金”:該獎項是由我校雙聘教授、中國工程院林浩然院士捐資設立,用于獎勵海南大學二年級(含)以上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yōu)的全日制本科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項目開展時間一般為每年9—10月。
9.“漢普康歡獎學金”:該獎項是由海南漢普知識產權集團有限公司捐贈設立的,用于獎勵海南大學二年級及以上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yōu)的全日制本科學生,每生每年5000元,項目評選時間一般為每年9—10月。
10.“比亞迪獎學金”:該獎項是由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捐贈設立的,用于獎勵海南大學三、四年級品學兼優(yōu)、綜合素質突出的全日制本科學生,每生每年10000元,項目評選時間一般為每年9—10月。
綠色通道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學校開通自助報到系統后,經線上申請或來校報到時現場申請,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xù)。入學后,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家庭經濟困難認定
每學年開學初,學校發(fā)布通知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學生登錄網上服務大廳,通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服務模塊進行申請,如實填寫個人情況以及家庭經濟狀況,并上傳能夠反映家庭經濟狀況的佐證材料。根據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學校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分為一般困難和特殊困難兩個等級。經過家庭經濟困難認定之后,學生才可申請相應的助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等。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申請辦理信用助學貸款,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問題,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請最高不超過20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qū))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辦理。
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zhí)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對于在校生和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學校頒發(fā)“國防獎學金”,獎勵在校生每生10000元,獎勵應屆畢業(yè)生每生15000元。
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就業(yè)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海南省所屬地方高校的應屆畢業(yè)生自愿到海南省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就業(yè)或創(chuàng)業(yè)、連續(xù)工作滿3年及以上的,給予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4000元。
海南省畢業(yè)生一次性求職補貼
根據海南省有關政策發(fā)放。面向畢業(yè)年級學生,資助有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意愿并積極求職創(chuàng)業(yè)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的學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不包括已確定升學、出國留學人員。資助標準為每生1500元。
勤工助學
學校鼓勵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學校的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學校面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約1000個校內勤工助學固定崗位,符合條件的同學們可通過“網上服務大廳-勤工助學”的電腦端和手機端查看崗位并申請。
全日制殘疾學生學費和住宿費減免
對全日制在讀殘疾學生實行補償學費和住宿費的政策,該項目于每學年春季學期5—6月開展。要求學生先行繳納學費和住宿費,學校再將繳納的學費和住宿費返還至學生銀行卡。
校內專項資助
1.“暖冬行動”項目:面向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fā)放路費補助,該項目于每年12月視實際情況開展。
2.臨時困難補助:對因家庭遭受突發(fā)變故、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學生,經學生本人申請,書院審核、學校復核后發(fā)放生活補助。該項目全年可申請。
3.其他資助項目:根據學校當年度政策,結合實際情況開展其他資助項目。
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5年8月5日